
提要:
广电总局在2007年先后发布通告,四川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贵州、海南等多家媒体的十几套广播节目被叫停。如此强硬且大面积的叫停,引发了全社会的讨论。
广电总局发出严令禁止策划、制作、播出涉及性生活、性经验、性体会、性器官和性药功能的节目。
事实:
2007年9月5日:四川电台节目淫秽 被叫停
2007年9月13日: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贵州、海南5家电台的11套广播被叫停
相关:广电总局禁令史
观点:
事实上,自2007年年初以来,广电总局便动作不断:4月9日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抵制低俗之风;6月15日叫停甘肃和宁夏两电视台频道广告播放权;7月13日宣布将整顿电视竞猜类节目;8月2日叫停性暗示广告……
舆论认为,广电总局的这一系列动作似乎表明,主管部门将铆足劲儿奋起千钧棒,让广电空间“玉宇澄清万里埃”。
广播电视立法 处理涉性电台的杀手锏
每一个有收听收音机经验的人,恐怕都有过被性节目骚扰的经历,国家广电总局此次的杀鸡儆猴,使四川的听友们耳根能清静一番了。
可是,现在的电台涉性问题是普遍的,只不过它们具有的共同特点是都在夜里进行,有的地方比四川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,但情况是只有四川的电台又败名誉,又遭惩罚,而先前并没有别的地方电台因为涉性而遭处理的例子,这是为何?会不会有不公平的嫌疑?先得承认,我非常拥护国家广电总局的措施,从网民的反应看也大都如此。只是我们应该认识到相应措施的局限性:周而复始地运用行政命令来维护局面,而不是依靠法律,现实效果并不好。这种不好就包括时轻时重,对不同单位的同一问题处理也容易出现落差。
最近,国家广电总局多次出拳:8月2日性暗示广告被广电总局叫停;8月13日对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等4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出全国通报批评;8月15日选秀节目《第一次心动》被广电总局叫停;8月23日群众参与的整容变性节目被广电总局禁播……行政命令在一次次的反复中,难免令人产生阅读疲劳,其自身怕也是疲劳不堪。那么,法律呢?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是目前我国广播电视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。由于颇有年头,难与时俱进,所以业界呼吁制定《广播电视法》。如果抓紧时间让《广播电视法》出台,一切都以其为准则,并且借用《广告法》禁止淫秽内容规定的力量,那么广电总局东奔西走、防不胜防的情况就会大为减少。(伍里川)
|
编辑:
周磊
|
手机上看新闻




















简氏:中国五代战机明年首飞
美造轰炸机破解中国导弹网
千年古尸见光瞬间腐烂
913晚林豆豆告诉周恩来什么
解放军三"杀手锏"对付美军
美情报确认解放军095核潜艇
解密:毛泽东下葬全过程
中共特工揭红高棉隐秘酷刑
中国大批核地雷被外军忽略
印战机又出事 边境加紧备战
女子脱光胸透 医生伸咸猪手
陈冲洞房戏发生意外
中国第五代战机10年内成军
马王堆女尸葬品为何没裤子
中国楼市十年后也不会崩盘
李磊自述 亲手捅死两儿子
夫妻生活中的偷窥和性觉醒
钢管舞赛 舞者展现万千风姿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