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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性普查 九成支持大学女生怀孕应享产假
2007年07月20日 11:37性情解码 】 【打印

2005年9月1日开始,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正式实施,规定学校不得干涉和禁止本科生结婚。结婚禁令的解除在体现人文精神和法制观念进步的同时,也给高校的管理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:结婚后是否允许生育、能否休产假、以及学生夫妻可否同居……新规定对这些问题却只字未提,而这些问题是新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的。《规定》即将实施满两年,各方观念到底有什么样的变化呢?

凤凰网性情解码频道为了配合其第四季节目“知性行动”,推动中国青年人口特别是在校大学生正确的接触性、了解性,近期针对这些敏感问题进行了一项网络调查。

在“结婚是否要告知学校”的调查中,有将近八成的网友认为不需要向学校报告,因为结婚是个人私事,但也有21.5%的网友认为在校大学生结婚应该告知学校,毕竟他们还是学生,相对其他成人群体,他们还是属于比较特别的群体,应该通知学校以便学校进行管理和提供相应帮助。各个高校对此也没有形成一致的处理方法,郑州轻工业学院就规定: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应当履行结婚告知义务,擅自结婚或隐瞒婚姻状况者,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。北京大学则明确表示,在校生结婚不需要向学校汇报。而清华大学则认为,学生结婚应当通报学校有关部门,“是否结婚属于学生在校个人档案中的信息资料,学校会写进档案的。假如不通报学校,学生自己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。不过,校方也不会有处罚措施。”

的确,一方面是所谓的学生的隐私权问题,另一方面是学校管理方面的必要要求,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,还需要双方以及社会各界思考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。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的方志远律师就认为,结婚不涉及隐私权,学校要求通报并不侵权。校方可以在管理条款里规定学生“应当”告之学校,就住宿权与学生形成合同约束。但不能因不通报而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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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编辑: 黄光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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